我在工商局申请了草人户外责任有限公司,与旅行社签订申请分公司合同,我可以对外用自己公司名称吗?
律师回答
如果你设立了旅行社的分社或者分公司,那么你的经营就得用分公司的名字才算是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如果你用自己的名义来经营,那么实际上是跟旅行社是没有关系的,那么你这个旅行社分公司是白设了,没有任何意义。以分公司的名义跟游客签合同,然后以户外俱乐部的名义来经营,很可能会有法律问题。一、旅行社涉嫌出租出借经营资质,被处罚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二、户外俱乐部涉嫌无资质经营,处罚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怎么来规避?你设立分公司以后就是以分公司来操作,或者分公司也不用设,直接成为旅行社的一个内设部门,比如户外业务部以这个名义来操作,不能以独立的一个俱乐部公司的名义来操作。如果你想俱乐部这个公司名来操作,那俱乐部自身变成一家旅行社就可以了。而户外联盟旅行社都是行业用词名称,就不会影响自己户外品牌发展,同时又有旅行社经营资质,名称推广时用xx户外联盟旅行社,发团时用总社旅游合同发团,不会淡化自己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