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接近尾声,2019年转眼来临,你是否正打算安排一次出游,来调整这一年的倦怠,放松心情,放飞自我。而旅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需要做好功课,路线、景点、食宿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能够更好地“放飞自我”,不少市民朋友会选择个人或者一些单位自发组织的AA制户外游,价格低廉,又不用事事操心。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低价背后暗藏着的风险会有多大?
杭州市富阳区旅游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如今,社交越来越多元,不少户外群、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利用各种渠道,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纷纷组织户外旅游活动。若你跟了这样的团队,那么,你很有可能会辜负整个旅程。由于这类“群”是自然组织,并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在操作旅游业务时专业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又规避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不仅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针对这种情况,区旅游体育局特提醒广大游客消费者:外出旅游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合法旅行社,拒绝参与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活动。
“户外群”问题多,选择需警惕
最显著的问题是“貌似AA制,实则为赢利”。“户外群”自发组织在宣传旅游线路产品时,价格常以AA制的形式出现,分解为车费X元,景点门票X元,餐费X元等。乍一看,似乎价格透明,群主只是活动的发起者,群成员分担费用,公平合理。其实不然,当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群主在吃、住、行、门票等方面都能拿到相当优惠的团队价格,这和群成员交纳的费用有一定差价,加上参与人数众多,产生的利润就相当可观。
市民陈先生在参加一次户外旅游后,就发现了一些问题。“因为是朋友微信群介绍,所以对费用并没有太过在意。行程中所标价格只是基本的车旅费与住宿费,饮食费用与景点、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费用并不计算在内。”陈先生旅游回来后一算账才发现,一路下来的旅游价格不透明、不规范。看似低价的出行信息,实际上游玩下来所有费用加在一起价格并不比旅行社组团的价格低廉。
“户外群”不签合同,容易引发纠纷。合法旅行社接待游客出行必须签订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进行详实约定,旅游合同是判断纠纷违约方及违约责任程度的主要依据。但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等组织在出游前一般是微信或者网上报名召集,不会和参与者签订书面协议合同,没有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安全或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和纠纷难以判断违约方责任,而且组织者常会推卸责任,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正规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要求,都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用于因旅行社原因出现责任事故时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可是“群旅游”没有此项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就无从谈起。
活泼好动的王女士一直是个自助游爱好者,也就是大家平常说的“驴友”。然而,去年“五一”的一次自助游,让王女士终身难忘。原本想要结交朋友的她,在参加某户外俱乐部组织的自助游活动中发生了意外。在一座没有护栏的桥边一脚踩空,摔下4米高落差桥底,经过确诊腰椎有两节受损骨折,住院治疗20多天,医药费用花去7万多元,被评定为九级伤残。而最令她寒心的是,事故发生后,因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组织方无人愿意承担责任,责任方互相推诿,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这次意外事故让王女士意识到,其实在“轻松、自由、趣味”的自助游下隐藏着种种容易忽视的危险和隐患,想起曾经发生的意外,王女士依然后怕,她表示,以后再也不参加没有保障的自助游活动了。
“群旅游”缺监管,游客难维权
“群旅游”这类旅游组织者具有无形性,他们既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未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监管难度大。即便发生损害事故和投诉,管理部门也无从收集证据,旅游者维权非常困难。“群旅游”属于个人达成的约定,因为缺乏监管,所以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常有夜间行车、赶时间、游览景点存在安全隐患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发生。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须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分别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和游客的损失赔偿。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等因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因此无法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市民与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之间的纠纷无法受理。
“户外群”组团游的付款方式,有些通过现金支付,也有些通过网上预付、微信和银行转帐,没有收款发票,没有保险,也不签合同,发起人只是一个网名,人都很难找到。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而且,这种情况取证难度也很大,参与的网友常常表现出事不关已的态度,不配合提供证据,导致游客遭遇侵权后无法合理维权。在法律层面,“群旅游”引发的民事纠纷受理起来也面临困难。
所以,广大市民朋友应该谨慎选择“户外群”出游,拒绝参与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活动。其次,要做好风险防范,必须与合法组织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注意出游安全,出游前认真学习相关旅游安全知识,掌握相关的户外生存和急救技巧。
严查涉嫌违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旅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浙江省旅游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从事包价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三款规定:“前款所称包价旅游业务,是指预先安排行程,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业务”。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等通过社交网络媒体组织旅游活动,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接下来,区旅游体育局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黑社”、“黑导”、无经营许可从事旅游业务和以不合理低价诱导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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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教你避免旅行陷阱
选择正规旅行社:旅游者参加旅行社外出旅游,选择的旅行社是否合适,直接关系到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建议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合法的旅行社。所谓合法旅行社,即持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二是需要注意其经营范围,国内、入境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入境旅游业务而不能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签订旅游合同:要选择旅游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请务必认真阅读合同全部条款。如有特殊要求,可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前提下,以文字方式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
莫让低价蒙住了眼: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低价只是个吸引眼球的噱头。一旦招徕了游客,就会通过层层布陷的方式或者在行程中降低吃住标准、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强迫消费赚取回扣来弥补团费的不足,最终受害的是旅游消费者。
理性旅游维权:如随团旅游,行程中发生旅游质量问题,请您保持冷静,理性面对。为防止损失扩大,请您积极与旅行社配合协商,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遇到纠纷请及时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