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至10月底结束。
专项行动要聚焦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博单位;具有火灾风险的文物古建筑;星级饭店、旅行社和A级景区。
6月份,各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文化旅游各单位分别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开展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7至8月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辖区内监管企业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局安委会组织机关相关业务科室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县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市直文化旅游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9至10月份,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组织开展统一执法检查,重点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方案要求,各区县文化旅游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要依据文化旅游行业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明确排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问题表现、处置依据等事项,确保排查整治精准有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或者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整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樊舒瑜)